我们是如何做到的?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,从量刑12年到1年9个月

2025年3月初,接了一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子,当时家属说已经开过一次庭了,被告人当庭不认罪不认罚了,所以庭审就没有继续下去,之后检察院补充侦查,指控金额加到了144万余元,量刑建议也变为了10-12年。在这样形势紧迫的情况下,我们确实压力很大,签完委托就去阅卷了,三个人用手机拍照,持续了5个多小时,手机没电了就加上充电宝继续拍,最后拍到手机都发烫了才把证据拍完,这就是法院阶段的阅卷。之后回到酒店,就开始熬夜看卷,原本计划第二天下午去会见,结果没看完,会见又延后了一天。因为实在太多了,粗看也得很长时间,所以除了吃饭休息之外,都各自在房间雷打不动地坐在电脑前看卷。第三天汇总了意见,初步认为是一起“远洋捕捞”的案子,证据存在很大问题,会见后核实了很多细节,更加坚定信念。

之后,怕关押太久对结果不利,就着手提了庭前会议申请、排非申请、取保申请,但是法院都没有采纳。这时候辩护人心里确实有点忐忑,证据问题这么大的案子法院为啥是这个态度?跟法官尝试电话沟通,法官态度也比较强势,就是不同意。接着就收到了第二次开庭通知。

那是5月初,我们与检察官第一次庭审交锋,在合理合法的质证过程中,证据链完全断裂,我们还提交了多项证据证明根本不知道有违禁成分,以及程序违法的多项证据,所以应该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,认定被告人不构成犯罪。但是法院却要求公诉人补充证据,公诉人就回去补充证据,熬了近两个月,7月底法院通知我们阅卷,法官明确说你多带两个人来,补充证据比较多,有55卷。
这次去三个人又拍了六七个小时,但给我们只留了一周时间看卷,时间非常紧张。紧接着8月初通知第三次开庭,在庭审中我们又合理合法地全部否定补充证据,但公诉人还是坚持建议量刑10—12年。庭审后,等了四个月,律师和家属都非常煎熬,每一次跟法官沟通,都告知耐心等待,我们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判决的。这个案子,完全从证据来看,是个无罪的案子,但由于羁押一年半之久,法院会如何抉择呢?
法院慎之又慎,判决一拖再拖,中院审批进行了一次延期,最后只认定了被告人自己确认的销售金额,其他没有认定,也就是所谓的“实报实销”了,一年9个月,当事人接到判决10天后就释放了。
这样的结果印证了刑事辩护“证据为王”的核心原则。即便初期面临申请驳回、法官态度强势的困境,只要深挖证据漏洞、坚守程序正义据理力争,就能推动案件走向公正。法院在审理中自然会兼顾证据事实与羁押期限的平衡,最终作出兼顾法理与情理的判决。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