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若琳

律师

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

王若琳

王若琳律师,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拥有非常扎实的法学功底,为律师执业储备了深厚的法律法规知识;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王若琳律师思维缜密认真负责,具有非常优秀的判断和实践能力,积累和总结了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经验。

王若琳律师对刑事辩护比较擅长,特别是对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,对公安机关、监察机关的立案监督、不予立案、不予逮捕、羁押必要性审查、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、移送起诉等程序方面具有娴熟的沟通能力;对公诉机关的审查起诉中法定不起诉、酌定不起诉、证据不足不起诉等方面实战经验丰富,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研究比较透彻;对审判机关审理案件过程中非法证据排除、有罪免予刑事处罚、缓刑适用、自由裁量权的量刑规定、重罪变更轻罪罪名的定性方面具有独到的辩护技巧。

▌ 法律著作

《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业务实用大全》编委会成员参与该书的出版。

《企业家的专属镖局》副主编。

 

成功案例

崔某意与齐某亮合伙合同纠纷【(2024)津0110民初 6008号】无书面合同,仅靠几条录音,证据非常薄弱情况下胜诉。

丁某云与某物业公司健康权纠纷二审案【(2024)津02 民终1235号】一审驳回,经过代理,二审改判物业公司(对方)承担60%的责任。

杜某增与某影业有限公司、北京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仲裁案件。裁决支持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。

王某春与段某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【(2023)鲁1422民初3429 号、(2024)鲁14民终 436号】委托人出具了书面净身出户承诺,证据非常不利的情况下,经过代理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。

山东某水性涂料有限公司与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、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。代理原告,通过诉前保全财产、谈判等方式,两被告同意并成功履行赔偿方案,为委托人最高效率实现利益最大化,挽回损失。

任某兴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,经过与公安机关协调沟通,成功取保。

刘某国涉嫌窝藏、包庇罪(涉黑)一案中,经过与公安机关协调沟通,成功取保。

其他参与办理案件:

刘某军涉嫌危险驾驶罪案。

刘某倩劳动纠纷案。

王某彦组织卖淫案。

杨某军劳动仲裁案。

山东省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。

河北省杨某某污染环境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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